| 小学招生 凡户籍在区内,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7月2日至7月3日,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7月11日至7月12日,一年级新生补报名;7月25日前,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单独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学业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6月20日至6月26日,办理小学毕业生集体报名;6月27日至6月28日,外地、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7月2日至7月3日,为补报名时间;8月5日前,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其他招生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0日,6月17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房产证地址所属的学区相对就近入学。 进 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区经商证明或务工证明(均要求1年及以上)、暂住证(暂住1年及以上)、户口 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学业完成证书),统一到暂住证所在学区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小学定点学校为合肥市兴园学校、合肥市永和 学校,初中定点学校为合肥市第二十中学。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就读。 报名时间:7月17日至8月14日每周二全天。 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 (5)烈士子女。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学学区示意图 
   数字表示 1.合肥梦园学校 2.合肥市兴园学校 3.合肥市第二十中学 4.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 5.合肥市绿城桂花园学校 6.合肥市永和学校 7.合肥市城西桥学校 8.永和教学点 9.双河教学点 10.岗东教学点 11.河西教学点 12.复兴教学点 13.城西桥小学教学点 14.陶岗教学点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学学区示意图   
   数字表示 1.合肥梦园学校 2.合肥市兴园学校 3.合肥市第二十中学 4.合肥市第六十二中学 5.合肥市永和学校 6.合肥市城西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