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20万,否则把你妹裸照发出去!”
发信息者称只是为了挽留女友的感情,昨日南安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将其刑拘
早报讯 (记者林加华 通讯员戴杰超)一段恋爱因为女友家人的反对即将破灭,黄某明试图挽救。他想的办法是:与女友小唯(化名)发生性关系,趁女友睡着时拍下裸照,以裸照威胁勒索小唯的家人,以维持这段感情。很显然,这个办法加速了恋情的破灭,也走上触犯法律的道路。
黄某明从今年3月开始给小唯的家人发骚扰短信。但直到9月14日,小唯的家人才向南安警方报警求助。当天,南安洪濑刑侦中队民警将黄某明抓获,以涉嫌敲诈勒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我有你妹妹的裸照”
“拿20万元来,否则把你妹妹的裸照发出去。”从今年3月开始,南安潘先生就接连收到类似的敲诈短信。而发短信的手机号码并不陌生,是妹妹小唯前男友黄某明的。
女孩被拍了裸照,潘先生一家不想声张,一直都忍让着,而黄某明也没有更强烈的敲诈举动,潘家也就没报警。短信停了几个月,9月开始,这样的骚扰短信又来了,并伴随着各式各样的恐吓信息,忍无可忍的潘家最终选择了向警方求助。
9月14日,潘先生向南安洪濑刑侦中队报警称,自2009年3月以来,黄某明多次采用发短信和打电话的形式,称手上有妹妹小唯的裸照,骚扰潘家,并威胁恐吓,还提出要20万元人民币,否则将裸照发布出去。
洪濑刑侦中队随即介入调查取证,当天下午两点多,刑侦中队和乐峰派出所民警在罗东的一家制鞋加工厂内,将黄某明抓获。
趁“最后一次”拍裸照
经办民警告诉记者,黄某明是南安罗东镇人,1989年出生,对于潘先生报警所述的短信内容供认不讳。而有这么一段纠葛,竟是由于黄某明和小唯一段难续的恋情。
据介绍,黄某明和小唯是2006年在同一家工厂做工时认识的,随即堕入爱河。但由于小唯的年龄比黄某明大四岁,因此这份感情从一开始就很艰难,小唯的家人都很反对。两人将这段感情维持了三年,其间潘先生代表家人找黄某明谈了几次话,表明家人的态度。
迫于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今年3月,小唯跟黄某明提出了分手。在与小唯发生最后一次性关系后,黄某明趁着小唯睡着了,拿出手机偷偷地拍下了小唯的裸照。
3月28日,他第一次发短信给潘先生敲诈10万元,之后又时不时地发短信骚扰潘家。
恋情终结再次要挟
黄某明交代,刚一开始他只是觉得自己一段美好的恋爱被破坏了,心里不平衡,想找潘先生的晦气,吓一吓潘先生和家人,希望能缓和这种局面,以挽留这段感情,自己并没有要伤害小唯的意思。他称,自己一直惦念着小唯的好,在5月的时候,他心软了,就停止对潘家的骚扰。
虽然恋情已终结,但9月初,黄某明和小唯发生了一些矛盾,黄某明又再次以裸照为要挟,向潘家发信息进行敲诈恐吓。
黄某明对警方称,自己确实用手机拍下了小唯的裸照,还发信息给了潘先生,但是这些照片都不曾外传过,之后就被自己丢了。
昨日,黄某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经办民警告诉记者,是否构成敲诈勒索,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律师说法
威胁传播隐私索财
就构成敲诈勒索
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张传江律师说,公民的名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特别在网络发达的现今生活中,更应注意在互联网等途径中因散布他人隐私而触犯法律的行为。
他分析说,若黄某明确实以持有小唯的裸照为要挟,勒索潘家,行为上就是以向社会散布个人隐私威胁,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如警方收集的证据确凿,能证明这样的行为存在,那么不管他是否有将这些照片发布出去,或是否有从对方手上拿到钱物,从这种行为特征上,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